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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合

集合是由不同对象聚集而成的一个整体, 称其中的对象成员或元素. 如果一个对象 是集合 的一个成员, 则写作 (读作“的成员“或“内“). 相反的, 如果对象 不是集合 的一个成员, 则写作 . 一个集合不包含相同元素. 1

集合的表示

一个集合有多种表示方法, 常见的有枚举出所有的元素, 如: . 在枚举过程中, 如果集合的元素排列有规律则可以通过来省略, 甚至构造无限集合: .

我们还有描述法, 现在比较公认的描述法是2, 其中是元素应该满足的条件, 如: (这个集合用枚举法表示出来是).

有时也可以用区间表示: 表示大于的所有实数.

我们还采用特殊的符号来表示下面几个常见的集合:

  • : 空集. 是不包含任何元素的唯一集合.
  • : 正整数集.
  • : 非负整数集
  • : 自然数集.
  • : 整数集.
  • : 有理数集.
  • : 正数集.
  • : 实数集.
  • : 复数集.

集合间关系

集合间存在一些基本关系, 如下:

  1. 包含关系

若集合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的元素, 则称 的子集, 记作:

如果 的子集且 , 则称 的真子集, 记作: .

  1. 相等关系

, 则 .

  1. 不相交关系

若集合 没有公共元素, 即 , 则称 不相交.

  1. 交集、并集、补集、差集 等属于集合运算, 但也可反映集合之间的关系.

示意图:

集合运算及其基本定律

为全集, , , 的子集.

常见运算

  • 并集:
  • 交集:
  • 差集:
  • 补集: , 也记作
  • 对称差:

相关运算定律

定律名称公式表达
幂等律,
交换律,
结合律,
分配律,

上述定律与实数的四则运算相似, 主要集中在并集和交集两种运算, 其它运算(如差集和补集)则不一定存在.

定律名称公式表达
德摩根律,
吸收律,
零元与单位元, , ,
补集律,

这些定律在集合恒等式证明和逻辑推理中非常有用.

笛卡尔积

给定两个集合 A 和 B, 它们的 笛卡尔积(Cartesian Product) 记作 , 定义为所有有序对 的集合, 其中 , .

即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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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多重集(Multiset) 也称为 袋(bag) 是数学中一种广义的集合概念. 与普通集合不同, 多重集中的元素可以重复出现.

  2. 《算法导论》中也使用一种描述法, 即. 用 代替 . 在数学中, 在集合构造中通常可以互换使用, 读作“使得“(such that). 考虑我国习惯, 本书尽量使用 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