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合
集合是由不同对象聚集而成的一个整体, 称其中的对象为成员或元素. 如果一个对象 是集合 的一个成员, 则写作 (读作“是的成员“或“在内“). 相反的, 如果对象 不是集合 的一个成员, 则写作 . 一个集合不包含相同元素. 1
集合的表示
一个集合有多种表示方法, 常见的有枚举出所有的元素, 如: . 在枚举过程中, 如果集合的元素排列有规律则可以通过来省略, 甚至构造无限集合: .
我们还有描述法, 现在比较公认的描述法是2, 其中是元素应该满足的条件, 如: (这个集合用枚举法表示出来是).
有时也可以用区间表示: 表示大于的所有实数.
我们还采用特殊的符号来表示下面几个常见的集合:
- 或 或 : 空集. 是不包含任何元素的唯一集合.
- 或 : 正整数集.
- 或 : 非负整数集
- : 自然数集.
- : 整数集.
- : 有理数集.
- : 正数集.
- : 实数集.
- : 复数集.
集合间关系
集合间存在一些基本关系, 如下:
- 包含关系
若集合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的元素, 则称 是 的子集, 记作:
如果 是 的子集且 , 则称 是 的真子集, 记作: .
- 相等关系
若 且 , 则 .
- 不相交关系
若集合 和 没有公共元素, 即 , 则称 与 不相交.
- 交集、并集、补集、差集 等属于集合运算, 但也可反映集合之间的关系.
示意图:
集合运算及其基本定律
设 为全集, , , 为 的子集.
常见运算
- 并集:
- 交集:
- 差集:
- 补集: , 也记作
- 对称差:
相关运算定律
| 定律名称 | 公式表达 |
|---|---|
| 幂等律 | , |
| 交换律 | , |
| 结合律 | , |
| 分配律 | , |
上述定律与实数的四则运算相似, 主要集中在并集和交集两种运算, 其它运算(如差集和补集)则不一定存在.
| 定律名称 | 公式表达 |
|---|---|
| 德摩根律 | , |
| 吸收律 | , |
| 零元与单位元 | , , , |
| 补集律 | , |
这些定律在集合恒等式证明和逻辑推理中非常有用.
笛卡尔积
给定两个集合 A 和 B, 它们的 笛卡尔积(Cartesian Product) 记作 , 定义为所有有序对 的集合, 其中 , .
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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